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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台北家扶中心社區保母服務聯誼會


大安分會 會員大會暨幹部改選通知

依據社區保母服務聯誼會組織章程,通知各會員下一屆幹部改選事宜,以便銜接103-104年會務服務,相關條例如下,舉辦時間地點如後述:

#第二章第11條「會員享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表決權、罷免權,每一會員為一權」。
#第三章第15條「會員大會的職權之為選舉幹部」。
#第四章第21條「會員大會由會長召開,召集時應於十五日前書面通知之」。
#第四章第22條「會員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,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理,代理以一人為限」。
#第三章第16條「設會長或副會長各一人,會長下設活動公關、社區服務、文書 行政、總務會計等四組,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二人,組長與副組長由各組會員 選舉產生。會長及副會長由會員選舉產生,會長對內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聯 誼會,並為會員大會、幹部會議主席。副會長協助會長推動會務,並於會長請 假時代理會長職務。會長、副會長與各組幹部組成幹部會議。組長任期二年, 得連任乙次,會長、副會長連選得連任。」組長與副組長由各組會員選舉產生,會長及副會長由會員選舉產生,組長任期2年,連任乙次,會長連選得連任,新幹部產生以最高票者為當選。
#章程第4章24條「召開會議前,應將會議種類、時間地點、議程,函報指導老師,召開時得有分事務所主任或指導老師出席,決議提報本事務所核備後始得進行。」









南台北家扶中心社區保母服務聯誼會

大安分會 會員大會暨幹部改選通知

舉辦時間:102年08月11日下午(13:00開始報到) 


地點:主廚之家~~師大場域(和平東路一段129之1號B1)

(本通知函於07月15日寄出,請會員於07月25日寄回,逾期恕不受理

傳真號碼 :02-27389765 回寄地址:北市大安區安居街108巷7號3樓 )

請將以下回擲單剪下寄回或傳真 

會員姓名: □準時出席 □不克出席,
請 代理
幹部改選候選人推薦提名

會長候選人推薦


_ _ _組幹部
候 選 人 推 薦
會員大會提案
案由:
說明:
建議辦法:






~~本次活動費用全數由聯誼會支付,姐妹們千萬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ZZZㄛ~~
@@本通知單已於102/07/15日於成功郵局寄出@@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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